標題: | 反映荊州區五臺小區附近攤販占道經營的問題 |
來信時間: | 2022-03-21 09:05:00 |
來信人: | 市民 |
內容: | 荊州區五臺小區楚都中學旁,每天7:00-8:00、17:00-19:00,流動攤販在此占道經營,影響市民出行,望管制攤販占道經營的問題。 |
受理時間: | 2022-03-22 10:15:00 |
答復部門: | 荊州區城管局郢城中隊 |
答復內容: | 經過核實,楚都中學附近流動攤販確有反彈,郢城中隊執法隊員對楚都中學周邊發現的流動攤販,依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廣場、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銷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經依法批準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所從事經營或者舉辦活動的,應當按照批準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臨街商場、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墻擺攤經營、作業或者展示商品?!边M行了宣傳及勸離。 |